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现制定新金属材料全国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新材料全重)补充批次博士研究生拟录取方案如下。
一、新材料全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组长: 张 跃 张 甜
副组长: 陈克新
成组员: 尚成嘉 王沿东 康 卓 王 辉 王 佳
二、基本分数要求及成绩计算办法
1.基本分数要求:外语水平考核(百分制)、专业水平考核(百分制)及综合素质考核(百分制)均不低于60分。
2.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外语水平考核成绩+专业水平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
三、拟招生人数
本批次招收材料与化工专业博士研究生7人(含全日制5人,非全日制2人)。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人数 |
备注 |
085601 |
材料与化工 |
7 |
含全日制5人,非全日制2人 |
本批次拟招生人数不含已录取的直博生和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等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后续招生计划如有调整,新材料全重另行公布。
四、录取及调剂原则
1.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潜质的考查,择优录取、保证质量。
(2)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在学位类别内,按学习方式、计划类型(普通计划、专项计划)分别排序,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原则上每位导师最多只能录取1名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不含校企联合培养工程硕博士专项计划、支援西部高校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提供本人签名的自愿放弃声明后,导师方可在成绩合格生源中依次递补录取或调剂。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监督及咨询
新材料全重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畅通申诉渠道,新材料全重党委成立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监督小组,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和考生实名举报。
对录取工作有异议者可实名向监督小组提出申诉或举报,监督小组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或调查后,将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申诉或举报需附上本人身份证件照片和联系电话,以备核实。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孙老师 010-62333046
监督举报邮箱: wangjia@ustb.edu.cn
新金属材料全国重点实验室
2026年6月2日